其實勞動局並沒有事先預審勞動契約的權利,但是,勞工來問法律問題,總是在已終止勞動契約或是發生爭議之後。為了防微杜漸,可利用以下方式,「間接」達到勞動契約預審的目的。
目前實務上,大部分的雇主與勞方簽約後,不會給勞方副本。勞動局將大力宣導這樣並不公平,並要求雇主與勞方簽署任何文件後,都要給勞方副本。
在勞動局內設專線、檢舉網頁及email,請勞工朋友若公司簽約不給副本,會將該公司設為優先勞動檢查的對象,並去電說明給勞方契約副本的必要。
勞動局會設一個窗口,以email或面談,請勞工朋友傳送或攜帶契約,我們會請律師分析告訴勞工朋友這個契約有什麼問題、有什麼陷阱,減少事後解決的情形。
上述方法,勞動局會蒐集到很多契約,透過整理及分析,可以知道雇主常犯的錯誤是什麼,勞動局可以依之形成政策、並針對問題廣泛教育雇主法律正確的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