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權律師蔡瑞麟【2014台北市勞動局長參選】政見簡述

為什麼要做勞動契約預審?

從事勞工律師十五年,在從未間斷的勞工局義務法律服務時,常常要幫勞工朋友們審查契約,但那總是已經發生問題之後的事了。

為了要預防更多的勞資爭議,最好的辦法是在發生爭議之前,預先審閱雙方的契約。

然而,法律並未賦予勞動局這樣的公權力。所以必須要用其他的方法達成這個目的。

方法:宣導事業單位與勞方簽訂任何文件、契約,都必須要給勞方一份副本。 對於一般人來說,簽約時一方一份是再合理不過的事了。但是,勞資實務上,剛好相反,大部分的雇主在簽完約之後,就由人事主管收執,而沒有給勞方副本。我們鼓勵勞工向資方索取副本,如果資方不給,請他來勞動局檢舉,勞動局將派人作勞動檢查,或去函要求改進。

效果:要問問題之前,總是要有契約在手。藉由以上方法,可以使勞工取得副本,我們進一步鼓勵勞方在簽約之前或之後,以email或面談的方式,讓局裡幫忙粗略審查合約,就可以達成契約預審的目的,也能防止大量的勞資爭議。

勞動契約法規